很開心有機會參加書伴我行(香港)基金會舉辦的「兒童啓蒙老師」社區訓練計劃,其中最大的收穫是:我明白到為孩子講故事的真正目的,亦讓我反思自己過往的一些「限制性思想」。

姪女自幼與我同住,今年五歲半了。我平常除了和她玩耍外,也會跟她講故事。雖然不是每天給她講故事,但對於這件事我是挺認真的,因為我自幼喜歡看書,書本陪着我成長,對我有很大的幫助,所以,我希望姪女也像我一樣,愛上看書。

或許過於太認真了,我很多時候都會「斤斤計較」:選書時,會計算這本書能讓她學到甚麼道理;講故事時,總是努力地要找些道理跟她說;當她不專心聆聽時,我會緊張地對她「曉以大義」;若她不願意聽故事,我會覺得很沮喪。在工作坊上,導師Percie跟我們解釋了給孩子講故事的好處和意義,讓我意識到,原來甚麼講道理啦、認字啦都不是最重要的,應把重點放在培養孩子「想要閱讀的心」上,並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。是啊!以往太想看到姪女閱讀的成果,忘了培養她的興趣才是最重要的。自己以前看書也純粹因為想看,並沒有想過要學甚麼道理和生字。明白了這點,我頓時輕鬆了很多,選書時不再執着於故事的教育性,而是站在孩子的角度,看看這本書是否精彩好玩有趣。原來,換了個角度,精彩好玩有趣的書實在太多太多了!

在講故事的技巧上,我也得到了很大的啟發。以往,跟姪女講故事的模式主要是「我在講,她在聽」:我打開書,邊揭邊講,偶爾問她一兩道問題,講完後再告訴她這個故事教曉我們甚麼道理。當第二次講同一個故事時,為了讓她認字,我會一句一句讀出來,偶爾會指着某個生字或某句句子叫她唸。在工作坊上,Percie給我們講了《大熊校長》的故事,生動地示範了如何講故事:原來,應以孩子為本,與其說是「講故事」,不如說「引導孩子主動追看故事」來得貼切,因為在過程中要跟孩子互動,鼓勵他們參與,包括讓他們揭書、指點圖畫,並通過問問題,讓他們猜想故事、表達意見及發揮想像力。課堂後,我試着用這個形式講故事,剛開始時,姪女並不太習慣,每當要她猜故事發展或表達意見時,她總是說:「不知道!」漸漸地,她開始願意去想、去猜,大家的互動多了,往往會愈說愈興奮,手舞足蹈的,很有滿足感。(待續)

 

Water,兒童啟蒙老師訓練計劃參加者(社會福利署西葵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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